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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摸排本科专业及一流本科课程有关情况的通知

作者:

关于全面摸排本科专业及一流本科课程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摸排本科专业及一流本科课程有关情况的通知》(闽教便函〔2021〕1361号)精神,为全面掌握全校本科专业、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课程基本信息摸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梳理专业信息。深入梳理全校各专业(含已停招专业)的师资、课程和办学条件情况,厘清专业间的师资交叉、设备共享情况。

(二)对照国标自查。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认真开展自查,逐一核对各项指标,对不符合国标的指标需注明问题。

二、填报内容

(一)填报《一流本科课程对应专业统计表》(附件1),根据教务处列举的一流本科课程,参照申报书和有关公文填写课程信息,列明每门一流本科课程对应的专业。

(二)填报《本科高校专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按照填报的专业顺序,在《专业授课教师基本情况表》(附件3)和《专业课程体系表》(附件4)中填报对应专业相关信息。三个表格均应包含所有专业(包括已停招专业,在专业名称后面备注:停招),中外合作专业应作为独立专业填写,不与普通类专业合并填写。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于10月27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一流本科课程对应专业统计表》(附件1)、《本科高校专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专业授课教师基本情况表》(附件3)和《专业课程体系表》(附件4)的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版文件发至jzk@hqu.edu.cn。

教务处联系人

专业建设与质量管理科(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02)

李老师    0592-6161161

课程与教材建设科(泉州校区杨思椿304办公室)

魏老师     0595-22691580

周老师     0595-22691381

四、工作要求

系统、全面、准确的填报专业及课程信息数据库将是福建省教育厅指导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我校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部署,精准填报,认真核对,须按照学院情况实事求是地规范填报数据,确保填报的信息前后一致,逻辑清晰。涉及专业、一流课程名称和代码信息时,要以教育部、教育厅发布的公文为准。


附件:1.一流本科课程对应专业统计表

2.本科高校专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3.专业授课教师基本情况表

4.专业课程体系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20日



华侨大学教务处                       2021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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