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字号
字号 标准

关于开展面向港澳台侨学生授课课程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

作者:

关于开展面向港澳台侨学生授课课程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课程是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为全面提升我校港澳台侨学生的培养质量,推动学校课程建设的优化升级,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打造我校港澳台侨学生教育课程品牌,学校决定开展面向港澳台侨学生授课课程升级改造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是我校面向港澳台侨学生已经单独开设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需为我校遴选的具有港澳台侨学生授课资格的专职教师,负责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 建设目标

本项目以课程升级改造立项的形式,着力打造港澳台侨学生系列特色课程。

1.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渠道功能,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从课程教学改革、质量标准研制、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能力提升等多方面共同推进,全面梳理课程教学内容,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推动“课堂革命”。

2.明确课程目标。根据港澳台侨学生特点,科学确定教学目标,优化课程体系,使课程的创新性、高阶性紧密融合。

3.构建知识体系。分析课程教学现状,适当提高课程难度和挑战度,构建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梳理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反映前沿性和时代性的教学内容,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共建共享,合作育人。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线上线下实现翻转,师生互动;积极引入外部资源(包括行业、企业、其他高校等)相互合作,将育才和育人有机结合,提高课程的实践性和创新性;不断加强过程考核,提升课程的考核评价质量。

   三、申报范围及形式

申报课程需为已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至少为港澳台侨学生单独开课一次的课程。境外生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大学与青年发展》《中国传统文化概论》《当代世界与中国》《中国近现代史》《基础英语读写》《基础英语听说》等)和公共基础课程(包括《高等数学》《经济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等)支持以团队形式申报(3人以上),为港澳台侨学生单独开设的专业基础、专业核心、专业实践等课程可单独申报。

   四、项目管理

1.通过专家评审,首批遴选30门左右面向港澳台侨学生授课课程作为升级改造培育课程。

2.课程建设周期两年。学校支持课程建设经费1万元,团队课程建设(3人以上)支持2万元。并在项目实施第一年采取中期检查、阶段考核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激励:通过阶段考核的课程,学校将予以持续支持;如课程检查“不合格”,则退出培育课程,项目自动终止。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文本材料、专家听课、学生访谈等。学校统一组织课程建设验收工作,重点考察课程的实际教学效果,尤其是课程改革前后教学效果的对比考察。

五、申报安排

各申请教师填写《华侨大学港澳台侨学生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各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对本单位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填写《华侨大学港澳台侨学生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将教师申报材料于2019年12月13日前上报教务处(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303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03室)。同时将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后发至kczx@hqu.edu.cn邮箱,邮件命名为:**学院-港澳台侨学生课程建设申报材料。联系人:周永恒,联系电话:0595-22691381。


 附件:1.华侨大学港澳台侨学生课程建设申报表

     2.港澳台侨学生课程建设申报学院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14日



字号设置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