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全面提升国际化要求,为增强教职员工的英语应用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外国语学院决定继续联合举办华侨大学教职工“国际交流英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请各单位结合工作需要推荐1-2人参加。已参加过前两期培训的老师原则上不再安排。
二、培训师资
由外国语学院外语教育中心选派具有丰富语言教学经验的教师授课。
三、培训安排
1. 本期培训班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1月4日,共12周。每周两次课,每次课2课时,共计48课时。拟安排在两校区分别开班,报名人数低于15人的校区将取消开班。
2. 课程表安排:
校区 |
任课教师 |
课程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起止周 |
泉州 |
万婉 |
《国际交流英语》(口语) |
周三17:00-18:30 |
计算机楼403 |
第7-18周 |
《国际交流英语》(口语+写作) |
周五17:00-18:30 |
厦门 |
Petar |
《国际交流英语》(口语) |
周一17:00-18:30 |
行政楼2505 |
《国际交流英语》(口语+写作) |
周五17:00-18:30 |
四、报名程序
1.各单位将推荐名单表(见附件:华侨大学教职工“国际交流英语”培训推荐名单表)纸质版1份于10月9日下午5点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泉州校区:旅游学院1楼教材科138室周永恒,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2502室邓娟)。
2.被推荐人员需通过华侨大学教师发展中心网页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jsfz.hqu.edu.cn/bmxt.htm),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
五、培训考核
日常考勤与期末结业考试相结合,考核情况将记入个人培训档案。学员应按要求参加培训,做到工作和培训两不误、两促进。
凡报名且经审批同意参加培训者,应按时参加培训。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本次培训记为不合格,且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同类培训。
培训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请按培训教师要求的方式请假。有关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邓娟
联系电话:0592-6161197。
附件:
附件:华侨大学教职工“国际交流英语” 培训推荐名单表.xls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党委组织部
外国语学院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