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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华侨大学教师教学发展改革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教师教学发展改革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教务〔2017〕61号),2017年项目结题时间定为2018年11月8日。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规范及时做好项目结项的有关工作。现将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时间

2018年10月15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止。

二、结题要求

1.受理范围

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共计20项。具体见《关于公布2017年教师教学发展改革立项项目名单的通知》(教务〔2017〕61号)。

2.成果要求

1)以论文或著作结题的项目,项目成果需标注“华侨大学教师教学发展改革项目”或项目编号。

2)以观摩课、教学沙龙等形式结题的项目需提供录像、照片、海报、学生评价、教学效果总结等相关佐证材料,且不少于3次。

3)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展现次数等信息必须与立项申请书一致。

三、结题程序和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查。请项目负责人下载填写《华侨大学教师教学发展改革项目结题申请表》(一式2份,双面印制),单位审核盖章。结题成果1套,经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教师发展中心申请结项。

2.专家组核查。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与教学改革实践的总体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研究计划的课题将视具体情况减少或终止安排课题经费,乃至取消其校级课题资格。

3.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题,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期的,请填写《华侨大学教师教学发展改革项目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详细说明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包含已有的中期成果等),由专家组综合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延期。延期只能申请一次,最长不能超过1年。

四、其他事宜

1.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督促项目组及时开展课题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保证项目按时结题。

2.结题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为:泉州校区旅游学院大楼教材科138室周永恒,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2502室邓娟。同时,需将电子版材料(含申请表、成果佐证材料等)发送邮箱:jsfz@hqu.edu.cn,请将邮件主题和文件打包重命名为“ ***(姓名)2017年教师教学发展改革项目结题材料”。联系电话:0592-6161197(具体问题咨询);0595-22691923。


附件:1.华侨大学教师教学发展改革项目结题申请表

2.华侨大学教师教学发展改革项目延期申请表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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