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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2023-2024学年起全面施行 “三学期制”的通知

作者:

学校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办学发展需要,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更好满足新时代的人才需求,经2022年第十四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第二十次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从2023-2024学年起全面施行“三学期制”(方案详见附件)。请全体师生员工周知并做好相关调整准备,请各单位加强宣传并做好相应配套保障措施

附件:华侨大学“三学期制”实施方案



                                   

                                 2022年95









附件


华侨大学“三学期制”实施方案


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增强教与学的灵活性与自主性,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更好满足新时代的人才需求,经研究,学校决定从2023-2024学年起全面施行“三学期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每学年各学期的划分

(一)每学年分为三个学期和两个假期,分别为秋季学期(18周)、寒假(约5周)、春季学期(18周)、夏季学期(4周)、暑假(约7周),具体时间以校历为准。其中,夏季学期也简称“小学期”。

(二)每学年总教学周数(共40周)不变、寒暑假总时长(共12周)不变。

二、教学时间安排

(一)秋季、春季两个学期的教学安排为:16周授课、2周复习与考试。

(二)春季学期之后即进入夏季学期,中间不间断。夏季学期第4周的后2-3天安排考核。

三、教学内容安排

(一)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主要安排理论教学,夏季学期则遵循“实践性、国际性、学术性、前沿性、特色化”原则,以实践教学为主,辅之以其他教学活动。个别长线基础课程,可将春季学期顺延至夏季学期授课。

(二)夏季学期的教学活动。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非毕业班安排2-5学分的教学活动,并按正常学期组织实施与管理

(三)各学院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将“三学期制”落实到本科及研究生每个年级教学安排的各个环节,做到全员覆盖。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夏季学期的特点和各学院的教学实际,夏季学期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

1.实践类课程与活动(如独立实验、认知实习、生产实习实训、专业实践、社会实践、科研实践、课程设计、体美劳实践、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等);

2.通识教育类课程(侨情侨史课程、学科交叉课程、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的开放性课程等);

3.特色创新类活动(由国内外专家学者讲授学科前沿动态的学术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学术论坛、科研训练、学术夏令营等);

4.学分较少(≤2学分)的本科生专业课程及研究生课程;

5.双学位课程、辅修专业课程、重修课程等;

6.各类职业技能训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以及学科竞赛的集训和讲座等;

7.学生境外交流、交换项目以及游学访学等活动。

四、学生报到注册

学生注册统一在秋季、春季学期开学进行,夏季学期不安排注册。

五、工作要求

实行“三学期制”不仅是教学安排的调整重构,更是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更新变革,全校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勇于担当责任,围绕培养目标进行组织安排,不断优化完善,把本方案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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