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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申请的通知

作者:

学校各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在线课程运行管理规定(试行)》(教务〔2018〕21号)的要求,请计划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在线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老师,按照要求申请。

一、申报范围

1.已完成建设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获得学校立项建设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通过省级以上认定的本校线上一流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2.获得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并确保能够引进到本地进行使用和管理的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申报要求

1.课程线上自主学习时间限定: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不超过总课时的30%,其他课程不超过总课时的50%。

2.请申报教师根据课程安排情况和实际需求,填写《华侨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申请表(2022)》(见附件1);

3.学院应组织对申报课程进行资格审查,对成绩比例、教学计划等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经学院批准同意后,汇总填入《华侨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

1.纸质版材料

含汇总表、申报表(双面打印,尽量调整为一张A4纸张),各一式一份,由学院统一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电子版材料

含汇总表、申报表,打开以下链接,通过华大网盘上传,文件统一命名为:学院+课程名称+负责人+华侨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申请表(2022)。网盘地址如下:

https://pan.hqu.edu.cn/collection/4923f04dd2bdcc322ec3ff5d9675e952

申报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31日。

四、运行管理

1.申请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请登录“教学服务平台-教师服务-授课情况填报”中选择开课方式为“混合式”。未在教务服务平台上选择开课方式的视为无效申报。

2.教师申请并通过学校审核后,学生线上自主学习周不需要调课,如需调整上课周次或上课地点,请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室使用、调课表格下载”处下载《华侨大学调课申请表(新)》,经由学院审核后提交到教务处。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模式创新实践,协调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全力做好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的日常教学、教学经验总结与推广、教学质量监督与保障等工作。

4.请各课程主讲教师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保障教学质量。学校将安排督导组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开展专项督查,如果出现教学效果不佳、教学质量下降等问题,将终止该门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5.融合式教学相关课程按照混合式教学课程的模式进行申报管理。

五、联系人

泉州校区:教师培训与发展科(杨思椿科学馆304室)

周永恒0595-22691381

厦门校区:教师培训与发展科(行政研发大楼2502室)

邓娟0592-6161197


附件:1.华侨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申请表(2022)

2.华侨大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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