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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在线课程教学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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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在线课程教学申请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和《华侨大学在线课程运行管理规定(试行)》(教务〔2018〕21号)要求,请计划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老师,按照要求提出申请。

1.学生线上自主学习时间限定: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0%,其他课程不超过50%。

2.请申报教师根据课程安排情况和实际需求,填写《华侨大学翻转课堂教学申请表(2020)》(见附件1)。

3.学院审核,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汇总填入《华侨大学翻转课堂教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4.学院于7月3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一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交到教师发展中心(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303室;厦门校区:A-2502),电子版命名为“学院+翻转课堂教学申请表”发送到邮箱kczx@hqu.edu.cn,联系电话,0595-22691381。

5.申请通过后,学生线上自主学习周不需要填写《调课申请表》,课程运行和成绩管理按照其他非在线课程同等执行。


附件:1.华侨大学翻转课堂教学申请表

2.华侨大学翻转课堂教学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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