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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翻转课堂教学申请的通知

作者: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和《华侨大学在线课程运行管理规定(试行)》(教务〔2018〕21号)的要求,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保障混合式课堂教学质量,我校决定开展2019-2020年第二学期翻转课堂教学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获得学校立项建设或获得省级、国家级认定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2.获得学院或教务部门同意引进其他高校优质课程资源在本校开展翻转课堂教学的课程。

二、申报要求

1.提升高阶性,突出创新性,增加挑战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2.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课程实际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

3.学生线上自主学习时间限定:通识教育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不超过30%,其他课程不超过50%。

三、申报流程

1.请申报教师根据课程安排情况和实际需求,填写《华侨大学翻转课堂教学申请表(2020)》(见附件1);

2.学院审核,经学院批准同意后,汇总填入《华侨大学翻转课堂教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3.学院于12月16日-20日将《申报表》(一式一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交到教师发展中心(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303室;厦门校区:A-2502),电子版命名为“学院+翻转课堂教学申请表”发送到邮箱kczx@hqu.edu.cn,联系电话,0595-22691381,0595-22691923。

四、其他

申请通过后,学生线上自主学习周不需要填写《调课申请表》,课程运行和成绩管理按照其他非在线课程同等执行。


附件:1.华侨大学翻转课堂教学申请表

2.华侨大学翻转课堂教学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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