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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在线课程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作者:

学校各单位:

现将《华侨大学在线课程运行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8年3月27日




华侨大学在线课程运行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我校在线课程运行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切实提高课程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范式转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总则

1.在线教学是教学信息化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相关任课教师应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以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教学范式转变,在课程运行中做好过程管理和考核管理,多维度构建新型课堂教学情境。

2.在线课程应把传统教学方式和在线教学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既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管理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

3.我校现行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经过在线课程资源建设并上线,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纳入学期教学计划,以在线课堂形式面向我校本科生开放运行的,均适用于本规定。

二、在线课程的开课

4.我校在线课程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主讲教师应组织其团队切实承担并做好课程的开课、运行、维护等工作。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在线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不予调整。

5.以在线形式运行的课程必须在学期教学计划中实际开设,应采取在线授课与实体课堂授课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在线教学和课堂面授的课时分配比例可根据实际教学需要确定,但课堂面授的课时比例不得低于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总课时的二分之一。经教务处批准开设的纯在线课程,其运行环节及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6.学校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在线课程的选课学生容量,统一组织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选课,最终选课结果以教务系统实际记载为准。

7.在线课程的线上部分采用自主学习方式,学生可自行选择学习地点和学习终端,按照学习计划要求观看课程视频、阅读相关参考书目、观看相关讲座视频,并根据学习内容进行提问以及讨论,完成测验和课外作业。

8.在线课程开课前,教师必须明确所授课程的进度计划,合理规划在线授课与实体课堂的进度安排,并在课程公告中予以明示。在线课程的相关说明性内容(包括课程简介、课程大纲、进度计划等)应在开课前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向学生发布,以便学生参考选课。

9. 教师申请开设在线课程应事先填写《华侨大学在线课程教学申请表》,经教师所在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课。

三、在线课程的运行管理

10.课堂管理。在线课程与实体课堂可交叉进行,形成混合式教学,但第一次面授课堂必须安排在实体教室进行,由主讲教师向学生集中介绍教学内容、课程进度、学习要求、学习方法、考核方式及要求、交互学习和讨论等内容,对如何修读在线课程进行全面指导,指导学生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终端手段进行学习,并解答学生提出的相关问题。

11.课程教学资源管理。任课教师(团队)应及时准备、制作、编辑、上传课程相关教学资源,如教学视频、文档、案例、测验题、讨论题和作业等,并按计划向学生进行发布。主讲教师及其团队应切实做好课程教学资源的审核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不得出现违法违规内容。

12.作业设置。教师团队在设置作业时,应关注各个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预留和设计出合理的时间,以给学生良好的作业流程体验。

13.教师答疑。教师团队应通过在线课程的“讨论”功能,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对课程作业进行指导,积极回应学生学习过程中的疑问和困惑。教师应根据课程实际情况提前设置“公告”栏目,向参加学习的同学发布课程动态、课程计划、课程资料、课程通知、课程补充信息等。

14.课程更新。教师团队应结合统计数据与学生反馈留言,不断挖掘课程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提升教学质量与水平。已经完成一轮在线教学的课程,再次开课时应对内容进行更新、完善和维护。

15.具体要求。根据我校教学实际情况,对在线课程的教学过程提出以下建议:

维度

计量区域

建议

选课人数

全过程

不低于20人

教学视频资源

每课时

不低于20分钟

在线课时数

全过程

与面授课学时相加不低于课程总学时

实体课时数

全过程

不低于培养方案规定学时的1/2

拓展资源建设

全过程

不限

随堂测验次数

全过程

不限,但每个教学单元应不低于1次

作业次数

每教学单元

不低于1次

考试次数

全过程

不限,应有期末考试

讨论次数

每教学单元

不低于1次

作业批改情况

全过程

全覆盖

教师答疑情况

全过程

不低于80%

四、课程考核

16.根据华侨大学《关于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6版)修订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学习评价方式改革,切实强化学习过程评价,突出日常学习的重要性,建议在线课程的平时学习成绩应不低于总成绩的50%。教师团队应采取综合性课程考核方式,即最终考核成绩由在线学习情况和期末考试两部分组成,期末考试形式可由开课单位按相应课程类型确定,并按相关考试管理规定要求进行组织。

17.教师在开课之前应对“课程考核规则”以“公告”形式向学生公布。课程各教学模块所占总成绩比例由开课教师自行决定,可要求学生全部观看所有视频才能参加期末考试,同时建议综合考虑作业、测试、讨论等教学环节,并规定各环节分数值占总成绩比例。

18.教师团队应科学合理设计在线课程的测验及考试题目,认真设定测验、作业、考试、讨论等考评环节的分值标准,细化评分标准,以让学生了解课程成绩评定的方式及成绩要求。建议客观题型尽量涵盖课程知识要点,搭配使用单选、多选、填空、判断等题型;主观题型设计应体现出启发性、创新性和拓展性,有利于学生对课程内容进行深入思考。

19.学生修读在线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按《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0.主讲教师应对所开设运行的在线课程进行总结,撰写课程运行报告,并及时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处将按学期汇总各教学单位在线课程运行报告,开展总结分析,提出相关建议。

五、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

21.学校只对教师在指定平台经申请批准开设的在线课程教学工作量进行认定。

2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在线课程教学工作量进行核定,包括教学过程、选课学生数量等,建议充分考虑实体课堂与在线课堂的综合效果,并将选课学生主观评价以及教学督导评价有机结合。对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建议其工作量按不低于该课程学分所对应课时的1.2倍进行认定。

23.对于在线课程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的主讲教师,建议其所在教学单位在各类教学评奖过程中予以优先推荐。

六、其他注意事项

24.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开设的在线课程,其知识产权归属华侨大学。相关课程如通过有关平台向社会学习者公开授课的,其收益可由教师团队与华侨大学共同享有。

25.在线课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教师团队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建立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实施对课程内容、讨论内容、学习过程内容的有效监管,防范和及时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为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教学指导。

2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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