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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华侨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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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华侨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第二批)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通识教育理念,落实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遴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实施原则和目标

通识教育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组成,必修课程按照《关于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6版)修订的指导意见》(教务〔2016〕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选修课程按照“文理交融、理工结合、学科交叉、全面发展”的原则实施。课程实行“本学科远离”制度,学生修读的选修课程必须远离本专业,否则不计入通识教育选修学分。

实施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目标是,适应学校建设特色鲜明、海内外著名的高水平大学的定位,以求达到:(1)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提高学生的可持续学习能力,拓展学生的知识广度与深度,帮助学生构建广博且均衡的知识体系;(3)增强学生的世界眼光与民族自信,加强学生的个性品质训练和公民意识陶冶,使学生学会包括批判、反思在内的理性思考;(4)促进学生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的相得益彰,增进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把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创新型的、有担当的优秀人才。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申报和遴选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6大模块组成:(1)文史哲经典与文化传承;(2)社会科学理论与实践;(3)自然科学与技术;(4)艺术与审美;(5)当代世界与中国;(6)创新与创业。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面向全校教师征集,鼓励教师以课程团队的形式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创新与创业模块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遴选,本次不申报;已通过第一批遴选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任课教师原则上不再申报新课程。

本次遴选采用网上申报,申报网址:教务处主页->教师服务-> 教务系统,教师用报送成绩的账号、密码登陆。申报表中“课程大纲”一栏请参考附件2中的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填写,并将课程大纲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ksbm@hqu.edu.cn(邮件名称为教师姓名+申报课程名称)。请于5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各学院在5月31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推荐汇总表经学院确认签章后分别送交教务处办公室(厦门校区:A区3楼教务处办事大厅,联系人:舒淑丽,联系方式:05926161165;泉州校区:杨思椿楼301,联系人:戴敏敏,联系方式:059522693614),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邮箱xmksbm@hqu.edu.cn

6月上旬,教务处和通识教育学院将以模块为单位,组织专家对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进行遴选,并进行公示。通过遴选的课程需在两校区开课。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支持政策

为提高教师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积极性,学校将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工作量、课酬、跨校区开课补贴、课程建设经费以及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有关细则将另行通知。

鼓励授课教师将部分课程开设到基地,进行移动教学、实践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使学生主动学习,提升教学效果。根据通识教育的实施原则和目标,面向社会,开展校企合作,与省内外若干知名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历史街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共建“华侨大学通识教育基地”,聘请校外专家,特别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各行业取得优异成绩的杰出人士兼任通识教育教师,聘请他们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或与本校教师联合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附件:1.华侨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2.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教务处

                             通识教育学院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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