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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华侨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通知

作者: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通识教育理念,落实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公开遴选一批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实施原则和目标

通识教育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组成,必修课程按照《关于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6版)修订的指导意见》(教务〔2016〕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选修课程按照“文理交融、理工结合、学科交叉、全面发展”的原则实施。课程实行“本学科远离”制度,学生修读的选修课程必须远离本专业,否则不计入通识教育选修学分。

实施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目标是,适应学校建设特色鲜明、海内外著名的高水平大学的定位,以求达到:(1)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提高学生的可持续学习能力,拓展学生的知识广度与深度,帮助学生构建广博且均衡的知识体系;(3)增强学生的世界眼光与民族自信,加强学生的个性品质训练和公民意识陶冶,使学生学会包括批判、反思在内的理性思考;(4)促进学生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的相得益彰,增进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把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创新型的、有担当的优秀人才。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模块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6大模块组成:(1)文史哲经典与文化传承;(2)社会科学理论与实践;(3)自然科学与技术;(4)艺术与审美;(5)当代世界与中国;(6)创新与创业。每个模块拟开设5-10门课程。

5个模块按照“本学科远离”制度选择4个模块修读,每个模块至少修读2学分(1门课程),共32学时。

创新与创业模块(至少2学分)为全体学生必选。本模块由创新创业学院设计并考核,拟开设0.5-1学分的小型课程,课时相应减少。

境内生要求至少修读10学分,境外生要求至少修读14学分。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申报和遴选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面向全校教师征集(《申报表》附后)。鼓励教师以课程团队的形式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的纸质版材料,请于12月2日前分别送交教务处在两校区的办公室(厦门校区:A区3楼教务处办事大厅,电子邮件请发xmksbm@hqu.edu.cn,联系人:舒淑丽,联系方式:0592—6161165;泉州校区:杨思椿楼301,电子邮件请发jwk@hqu.edu.cn,联系人:戴敏敏,联系方式:0595—22693614。)

12月上旬,教务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将以模块为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对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进行遴选,并进行公示。

2017年春季学期全面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原先的校选课,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实施之后,将自动“归零”。若教师有开课意愿,同样需要填写《申报表》,并参加课程遴选。

四、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支持政策

为提高教师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积极性,学校将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工作量系数、课酬、跨校区开课补贴、课程建设经费以及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有关细则将另行通知。

鼓励授课教师将部分课程开设到基地,进行移动教学、实践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使学生主动学习,提升教学效果。根据通识教育的实施原则和目标,面向社会,开展校企合作,与省内外若干知名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历史街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共建“华侨大学通识教育基地”,聘请校外专家,特别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各行业取得优异成绩的杰出人士兼任通识教育教师,聘请他们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或与本校教师联合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五、新旧课程体系的衔接

2016级本科生全部执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新方案。老生尚未完成校选修课学分的,可以从新方案中选择课程,修够学分。

请各学院根据上述精神,积极鼓励本学院教师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附件:华侨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doc

                             

                               通识教育学院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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