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华侨大学 2021 年“课程思政”特色示范课
程立项建设的通知》(教务〔2021〕48 号)和《关于公布 2021 年
华侨大学“课程思政”特色示范课程立项评选结果的通知》(华
大教〔2021〕67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华侨大学
2021 年“课程思政”特色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关于公布 2021 年华侨大学“课程思政”特色示范课程立
项评选结果的通知》(华大教〔2021〕67 号)立项的 30 门课程(附
件 1)。
二、结项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时所填写的《华侨大学“课程思政”
特色示范课程申报书》中的目标,提交以下材料:
1.华侨大学“课程思政”特色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结项申请
表(附件 2);
2.教学大纲;
3.教学设计详案(5000 字左右);
4.典型教学案例 5 个(附件 3)。
三、结项程序与要求
1.学院审查。
请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结项材料,按所在学院
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院审查课程建设情况,并做好
相关结项审查及课程思政建设经验交流分享工作。对审核合格的
项目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 5 月 10 日前报送教务处。
2.专家评审。
教务处对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
开展结项验收评审。验收评审优秀的项目将会被优先推荐参评省
级和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类项目。验收评审通过的项目,学校将
安排下拨第二期资助经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目标,验收没有通
过的项目将视具体情况减少或终止安排项目经费及取消项目的认
定。
3.延期要求。
本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延期结项。确因特
殊原因无法按时结项,须由项目负责人在填报结项材料同时增加
填写《华侨大学 2021 年“课程思政”特色示范课程立项项目延期
申请表》(附件 4)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所在
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查后报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最长可
以顺延一年。延期申请没有通过的,将直接取消项目的认定及相
关项目经费的资助。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项电子版材料,以“学院
+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压缩打包提交至华大云盘
2.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 304 办公室
魏丽娜 老师,0595-22691580;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 2502 办公室
李扬帆 老师,0592-6161196。
附件:1.华侨大学 2021 年“课程思政”特色示范课程
立项项目名单
2.华侨大学 2021 年“课程思政”特色示范课程
立项项目结项申请书
3.《......》“课程思政”典型教学案例
4.华侨大学 2021 年“课程思政”特色示范课程
立项项目延期申请表
教 务 处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