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学校决定启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内容、课程授课教师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二、推荐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可分别推荐1项,获得校级、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堂建设立项项目建议优先推荐。
我校本次共有普通本科课程推荐指标2项、研究生课程指标1项。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根据教育部通知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报送材料须经校内公示、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时间紧任务重,具体安排如下:
(一)3月24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请各教学单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与汇总表,附件2-3),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分别报送至教务处、研究生院工作联系人处;
(二)3月25日(星期四),教务处、研究生院组织开展校内评审,并就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三)3月29日(星期一)前,组织拟推荐项目负责人登录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平台(网址:kcsz.chinaooc.cn)进行网络填报。
(四)3月30日(星期二)学校从工作平台导出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
(五)4月5日前按教育部要求完成所有材料报送工作。
四、工作联系人
(一)本科课程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周永恒,0595-22691381,泉州校区杨思椿楼303室,厦门校区A-2502。
(二)研究生课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联系人:林伯钦,0592-6161262,泉州校区杨思椿楼401室,厦门校区A-611。
五、其他事项
申报项目须提供负责人所在二级党委盖章的政治审查意见。网络填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