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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侨大学 2022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课程与教材建设科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华侨大学 2022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教务〔2022〕8 号)和《关于公布华侨大学 2022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评选结果的通知》(教务〔2022〕20 号)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华侨大学 2022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华侨大学 2022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确定立项的 30 门课程 (附件 1)。

二、结项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 2022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华侨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申请表(附件 2);

2.新的教学大纲;

3.新的教学设计详案;

4.一套不少于 5 个包含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果的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及相关推广材料(含照片、文字、学生反馈、专家评价、媒体报道等)。每个案例附一段对应的教学说明,简要介绍该案例的思政目标、与专业教学内容的融合点、教学过程和方法(附件3)。

三、结项程序与要求

1.学院审查。请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结项材料报送学院,学院审查课程建设情况,并适时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经验交流分享活动。对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送教务处。

2.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结项验收评审,验收评审优秀的项目将会被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和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类项目。验收评审通过的项目,学校将安排下拨第二期资助经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延期结项并暂停经费下拨。

结项验收等级

评定标准

优秀

完成 2022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要求,且至少有 2 个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被专家组推荐为学校优秀教学案例。

合格

基本完成 2022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要求。

不合格

未能完成 2022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要求。

     3.延期要求。本项目最长可延期一年,延期后仍未能通过结项验收的,将直接取消该项目及相关经费的资助。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结项的,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侨大学 2022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 4)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课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于 3 月 31 日前压缩打包提交至华大云盘

https://pan.hqu.edu.cn/collection/0e6fbf5f4df7a959e3169ff1ed727f62,《结项申请书》纸质材料(附件 2)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课程与教材建设科。

  2.联系方式

 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 304 办公室

 魏老师,0595-22691580;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 2502 办公室

 李老师,0592-6161196。

 

附件:1.华侨大学 2022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项目名单

2.华侨大学 2022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项申请书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典型教学案例

4.华侨大学 2022 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延期申请表


                                                                                          教务处

2023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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